| 垃圾处理

招标 | 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9-03-01

   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PGC-2019-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运营方式为特许经营,招标人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项目地址:本项目拟选址在西平县规划静脉产业园内;
 
  4)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600t/d,采用2×3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5)项目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36817.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127.4万元,其他费用为5105.3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661.6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879.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3.64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2.2招标范围及运作模式:
 
  1)招标范围:西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BOT模式特许经营;
 
  2)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3)项目合作期:30年(不含建设期);
 
  4)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投入运营;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69元/吨,项目投产第一年日保底量500t/d,第二年日垃圾保底量不少于550t/d,第三年日垃圾保底量达到600t/d。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7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供应商若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或其关联企业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规模在2×500t/d以上(含1000t/d)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2)单机容量600MW(含600MW)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备注:关联企业指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企业的母公司、企业的兄弟公司(和企业受同一公司控股)和企业兄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3资质要求:
 
  供应商(供应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3)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本项目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2)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出资比例也均不得变更。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应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线上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8日8:00至2019年3月6日18:00期间内,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西平栏目(http://www.zmdggzy.gov.cn/XPTPFront/)”,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并按网上提示报名、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月20日9时 00分,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56710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平县紫荆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层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李炎 王晓冬
 
  电 话:0371-65954154
 
  传 真:0371-65954154
 
  电子邮件:zhaobiao3bu@126.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帐 号:41001526010059688888
 
  2019年2月28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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