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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2-10-20
根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公告 2021年第21号)的规定,交易主体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机构规定的大户报告标准的,交易主体应当向交易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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