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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污水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3-23
参照生态环境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对全省主要流域和各设区市、有关县级行政区的地表水水质状况进行排名。
一、主要流域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1―2月,全省主要流域总体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具体为:交溪、闽江、霍童溪、萩芦溪、晋江、木兰溪、诏安东溪、九龙江、龙江、敖江、汀江(韩江)、东西溪、鹿溪、漳江。
二、设区市水质排名情况
2023年1―2月,各设区市地表水水质按省考断面评价,水质排名情况如下(详见表1)。
2023年1―2月福建省设区市地表水水质排名情况(表1)
三、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情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涉及流域少,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2023年1―2月,平潭和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40个县、11个县级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地表水水质综合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名单如下(详见表2)。
2023年1―2月福建省县级行政区地表水水质排名情况(表2)
注: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为:福州长乐、漳州龙海和长泰、泉州泉港、三明三元和沙县、龙岩新罗和永定、南平延平和建阳、宁德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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