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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3-09-19

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人民政府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攀枝花市大道中段151#大渡口市场五楼(佳林幼儿园旁)(联系人:周女士:1368426835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技术服务要求

1.承包区域范围:务本乡辖区省县城乡村组水泥或柏油道路。

2.承包区域范围作业内容主要有:务本乡等所有点位可移动垃圾桶及分类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清运至仁和区垃圾处理厂;完成发包方交办的临时作业任务。

3.清运设备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服务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具备有必需的清运服务设备(垃 圾压缩车及清运车可由发包方无偿提供,以保障服务作业能顺利完成。

4.设备维护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垃圾压缩车及清运车、垃圾中转站、垃圾桶、

可分类垃圾桶日常维护,安全使用。

5.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以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成交供应商对服务作业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购买五金),同时,必须为本项目每位员工购买合同期内人身意外伤亡商业保险,最低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7.成交供应商聘用垃圾清运作业人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法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成交供应商必须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并承担因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的

经济补偿等相关费用。

9.接受采购人对垃圾清运的管理考核(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1),在每月考核完成后按季度转账支付垃圾清运经费,并达到以下垃圾清运要求:

(一)垃圾清运时间和要求

10.清运时间和要求:主干道区域做到每日运输一次,务本乡做到每日运输一次,其余点位按照桶满即清原则执行。

11.根据工作需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人员清运垃圾,不受前 1 条规定时

间限制。

(二)垃圾清运工作要求

12.沿线垃圾桶及时清掏、清洗,确保垃圾不满溢,外观整洁。

13.如垃圾桶周边有垃圾,成交供应商把垃圾桶周边垃圾及时清运。

14.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带明显反光条的环卫标志服,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横穿公路和跨越

隔离栏。

15.成交供应商聘用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用工要求,身体健康,视听能力正常,能够胜任垃圾清运工作。严禁使用童工、残疾人、弱智人,不允许聘用孕妇等不适宜环卫工作岗位的人

员。

16.成交供应商加强作业人员的环保、安全法规学习及培训。

17.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作业,保持作业工具干净整洁。

(三)垃圾清运车辆管理要求

18.垃圾桶要放在村民集中,场地合理的地方,保证每户村民不乱丢垃圾。

19.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20.垃圾车辆的使用要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对一般微小故障由驾驶员维修、保养,对大故障及时修理,以保证车况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21.垃圾运输车要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按确定的路线执行环卫作业,减少空驶里程。

22.用车前要求驾驶员扫清停车点的污物,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

23.垃圾车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该车辆的驾驶证。并且能熟练垃圾车的各项操作。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不能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4.环卫垃圾车的一切安全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在垃圾清运工作中应做到安全、有序,如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次月起,试用期 1 个月。本合同有效期1 年(12个月,含试用期)。在年度预算能保障、双方自愿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续签下一年度的采购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攀枝花市大道中段151#大渡口市场五楼(佳林幼儿园旁)(联系人:周女士:13684268350)

方式:现场报名: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市大道中段151#大渡口市场五楼(佳林幼儿园旁)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市大道中段151#大渡口市场五楼(佳林幼儿园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人民政府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新田组39

联系方式:任明权 13419337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瑞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地龙箐路58号

联系方式:0812-3150081 13684268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812-3150081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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