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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云南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4-28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云南景洪市勐养城镇集中供水项目和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21654.9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6365.84万元。

公告显示,项目招标人为景洪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镇保健品园区内。工程概况包括供水工程:项目位于勐养镇,新建曼么耐净水厂1座,供水水源为曼么耐水库,近期供水规模为1.0万m³/d;远期供水规模为 2.0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净水厂水处理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污水工程:新建曼洪村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处理规模为 0.8万m³/d;远期处理规模为1.6万 m³/d。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水处理构筑物+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若有)、图纸交底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包含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公告如下:

景洪市勐养城镇集中供水项目和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澜沧江流域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0〕77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澜沧江流域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治理工程相关内容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0〕202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景洪市勐养城镇集中供水项目和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建复〔2023〕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洪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景洪市勐养城镇集中供水项目和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2.2项目名称:景洪市勐养城镇集中供水项目和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3建设地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镇保健品园区内。

2.4工程概况:(1)供水工程:项目位于勐养镇,新建曼么耐净水厂1座,供水水源为曼么耐水库,近期供水规模为1.0万m³/d;远期供水规模为 2.0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净水厂水处理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

(2)污水工程:新建曼洪村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处理规模为 0.8万m³/d;远期处理规模为1.6万 m³/d。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水处理构筑物+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2.5建设内容:供水项目:①厂区进场道路:新增水厂道路宽度4.5m、道路长度2.2km及沿线的挡墙、边坡支护等附属设施;②浮船取水泵房:浮船主体设计尺寸为23.0m×8.6m×1.5m,摇臂长度40m,浮船上设置离心泵,水泵数量3台,近期1用1备,远期2用1备,水泵流量Q=450m3/h,水泵扬程H=145m;配备移动检修浮船1艘,尺寸为6m×2.5m×1.5m,配备浮船泵房相关附属设备设施。③泵房至水厂原输水管道:新建D500原水输水管道、长度约550m,含相关附属构筑物;④水厂配水主管:新建DN500水厂配水主管、长度约10000m,含相关附属构筑物;⑤厂区土石方:自来水厂厂区清表及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厂区挡土墙、围墙;⑥厂区总图工程:自来水厂厂区综合管线、厂内道路、厂内硬化、厂内绿化等。⑦自来水厂设备、自控、工艺等调试及试运行。

污水项目:①厂区土石方:污水厂厂区清表及厂区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厂区挡土墙、围墙;②厂区总图工程:污水厂厂区综合管线、厂内道路、厂内硬化、厂内绿化等;③污水收集管网:新建DN500-DN800污水收集主管,长度约5800m,含相关附属构筑物。④污水厂设备、自控、工艺等调试及试运行。

2.6项目总投资:21654.9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6365.84万元。

2.7总承包工期:约550日历天(设计、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若有)、图纸交底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包含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止)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止)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止)不得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无工资拖欠书面承诺。(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④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起至2024年03月31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期间内完成,查询结果须显示时间(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2)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4)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主要设计人员配备表及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5其他要求: 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4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23时59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现场解密、远程解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 月23 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网上递交)。

6.3开标方式

6.3.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方)”。

6.3.2投标人应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因开标系统、解密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招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解密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镇农场路

联系人:周娜

电  话:0691-24300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大沙坝福江苑15栋1303号

联系人:李金妹

电  话:0691-2741622、13628815120

监督部门: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691-2123002

2024年04月28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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