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排放

《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印发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4-06-1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内容指出,鼓励利用低阻高效预热分解系统、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等技术,提高烧成系统能效水平。实施高效粉磨改造,降低粉磨系统单位产品电耗。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进一步提高水泥行业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淘汰限制类工艺和装备。

在保障产品质量前提下,推动以电石渣、磷石膏、氟石膏、锰渣等含钙工业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逐步减少碳酸盐原料用量。引导企业一体推进数字化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管理,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

内容明确,2024—2025 年,通过实施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形成节能量约 500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1300 万吨。 到 2030 年底,水泥行业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 以上产能占比大幅提升,整体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 更加优化,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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