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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东方富海新能源绿色低碳新材料临水临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东方市财政局

时间:2025-03-31

3月30日,东方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招标人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062422万元

本项目的规模为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

详情如下:

东方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YX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临水临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062422万元,招标人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场地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临水临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临水临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5、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近 3 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0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  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2 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带有水印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  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  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  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  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家数)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30日20时3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海南省海口 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名门广场南区 D 栋803 室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 D 栋 803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 D栋803开标室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 采购的通知》。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2011]225号文)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施工标代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仟贰佰肆拾肆元整(小写¥6244.00)。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14号中国工商银行(东方支行)5楼

联 系 人:符工

电    话:0898-255162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源祥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栋803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18889182658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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