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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治理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6-11
近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 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强化臭氧季油气监管。各分局严格落实我市关于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在4月至10月臭氧污染高发期,将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及油品运输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建立污染排放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
城区推行绿色工地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试点、新能源渣土车全域通行等正向引导性政策,有效引导物流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加速新能源车辆及机械的规模化替代。生态环境部门将统筹推进全市非营运类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工作,各属地分局按职责落实淘汰更新任务。
原文如下: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5年 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分局、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为全力打赢“十四五”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车、油、路、企”协同治理水平,切实削减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度移动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在用车排放监管
(一)开展柴油车现场检查。各分局要积极与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协作,依托现有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重要交通卡点,以及物流园区、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客运站等柴油车集中停放地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重点核查车辆排放情况及“三不两改一黑”环境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问题。对排放检测超标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车辆,现场开具整改告知函,并定期通报所属运输企业及用车单位,督促限期维修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屡次违规的车辆,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机动车中心”)汇总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年度机动车污染防治现场检查任务(详见附件)有效落实。
(二)强化环检机构监管服务。各分局要将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实现常态化执法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联合属地交通部门深化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强制维护(I/M)制度实施,严格规范排放超标车辆维修流程,杜绝虚假维修行为,确保各县(市、区)年度检测维修(I/M)闭环率达到95%以上,切实保障检测与维修环节有效闭环。市机动车中心要综合运用现场抽检、远程排查、超标车环检溯源等技术手段,同步强化排放检测机构技术培训、能力验证及检验设备“明管明线”标准化管理等,多维度提升环保检验数据质量。
(三)紧盯大户开展核查监管。各分局要扎实开展柴油车用车大户、有车大户数据更新,认真核查辖区内柴油车大户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对柴油车保有量超过10辆的“有车大户”,重点强化机动车环保政策宣贯和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对柴油货车日均进出场20辆次(或日运输量150吨)以上的“用车大户”,严格执行B级及以上企业门禁监管联网全覆盖,重点攻坚水泥、工矿行业及物流园区的门禁监控建设,运用好门禁监管平台落实好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应急管控措施,切实实现大气污染“削峰腾容”;对涉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要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及新能源车辆替代,确保完成“十四五”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的攻坚考核目标。
二、持续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一)完善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监管。常态化开展在用机械编码登记上牌工作。联合社会力量加快推进机械上牌进度,持续推进机械环保号牌销售、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借助各类巡查力量督促机械及时上牌,落实机械亮码核查工作,切实提升我市机械编码登记质效。同时,强化机械使用主体责任,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全市范围内的工地、企业、物流园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场所),均需通过省级监管平台“非道机械进出场采集”微信小程序进行场地备案,确保在用机械全面纳入监管。
(二)强化禁用区管控,攻坚清退老旧机械。城区(开发区)分局要严格落实禁用区管控要求,禁用区内禁止使用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或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集中力量对城区光彩等物流园区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清退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
(三)落实监督抽测,推进在线监管。各分局要深入开展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砂石料场、工程机械租赁企业(商户)等场所的在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机械抽测任务(详见附件),针对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严格查处,建立检测-维修-复检闭环监管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局要充分利用湖北省非道监管平台,定期对安装电子标签的高排放机械以及机械进出场情况核查监管,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机械管控措施。
三、强化油气回收污染防治
(一)强化臭氧季油气监管。各分局严格落实我市关于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在4月至10月臭氧污染高发期,将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及油品运输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建立污染排放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
(二)优化监管执法机制。推行实施“提醒-督办-查处”三级递进式监管执法方式,首次检查发现问题先予以书面提醒,对整改不力或不配合整改的企业下发督办函,督办后仍然不达标的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核查油气回收三项指标),检测不合格依法从严查处。
(三)推进在线监控试点建设。市机动车中心牵头搭建油气回收在线监管平台,推进汽油年销售量3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完成不少于3家试点加油站联网监管工作。
四、统筹推进老旧车机淘汰更新
(一)严格老旧车机监管。联合公安交管、住新等部门,强化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老旧车辆、机械监督抽测频次,开展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清理整治,严格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环保年检检测,通过高压严管态势倒逼自主淘汰。
(二)推进激励政策驱动。城区推行绿色工地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试点、新能源渣土车全域通行等正向引导性政策,有效引导物流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加速新能源车辆及机械的规模化替代。生态环境部门将统筹推进全市非营运类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工作,各属地分局按职责落实淘汰更新任务。
(三)实施精准宣传策略。各地针对属地二手机械、柴油车交易市场、物流园区、货车停车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物流运输企业等老旧车机集中区域,做好机动车、机械环保政策宣贯,加快推进老旧车机淘汰和新能源置换。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移动源是我市NOx排放的首要贡献源,是VOCs排放总量的重要来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局已将移动源污染防治纳入2025年度工作考核,请各分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下功夫,坚决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2025年是“十四五”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各分局要充分认识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啃硬骨头”的决心、“钉钉子”的韧劲,对照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系统筹划,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推动形成市县联动、系统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工作调度。市局将持续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调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市机动车中心、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附件:2025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移动源工作任务清单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2025年移动源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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