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治理

河南郑州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8-07

近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内容指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再生水一体化一张网改革,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再生水开发利用模式。2025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250万吨/日,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430公里,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达到56座,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2026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492公里,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达到184座,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2027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529公里,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达到205座,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2%以上,启动实施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提升再生水供给水平。2025年,完成郑州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引领;完成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南曹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线和泵站建设工作。2026年,启动主城区再生水利用提标改造一期、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原位扩容等项目建设。2027年,启动郑州高新科学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补齐设施空白区。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再打造1—2家全国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进一步提升再生水供应质效,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2025年年底,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完成建设任务的50%;启动实施再生水微管网及取用水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至56座;加快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26年年底,完成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新建再生水微管网30公里,新增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至184座。2027年年底,实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通水调试工作,新建再生水微管网37公里,新增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至205座。

按照“用足再生水、用好南水北调生态补水、合理配置黄河水”的原则,逐步建立再生水生态补水调配机制,以再生水生态补水为支撑,改善水环境,推动河湖安澜、河通渠畅、生态健康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启动实施郑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质提升工程(“绿水工程”),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重点加大须水河、索须河、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七里河(含十七里河和十八里河)、潮河、魏河、贾鲁河及纱厂明沟、西干渠、金街沟等河道及明沟明渠再生水生态补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全文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 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郑政文〔2025〕87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郑州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

再生水利用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为加强本市中心城区(不含郑州航空港区)再生水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供需矛盾,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体制机制健全、政企协同有力、设施运营高效、应用场景多元、市场机制健全”的再生水利用格局,充分发挥再生水利用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郑州市推进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水资源支撑和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再生水一体化一张网改革,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再生水开发利用模式。2025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250万吨/日,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430公里,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达到56座,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2026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492公里,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达到184座,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2027年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配管网长度达到529公里,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达到205座,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2%以上,启动实施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确保落实落地

1.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坚持规划引领,做好要素保障,加快组织实施《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推动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扩大再生水覆盖范围。按照《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做好再生水清洁能源供冷供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列入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的工程项目,在项目立项、节能及设计方案审查时,需征求再生水利用主管部门意见,明确必须优先采用再生水作为上位能源进行供冷供热。各级发展改革、城建部门在审批和验收环节依法监督,将再生水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强化再生水资源统一配置

进一步落实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工作,逐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提高再生水水资源配置比例,切实推动再生水开发利用。对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用水单位,应当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确保再生水配置利用规划目标落实。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实施重点工程,完善产输用体系

3.提升再生水生产能力

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提升再生水供给水平。2025年,完成郑州市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引领;完成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南曹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线和泵站建设工作。2026年,启动主城区再生水利用提标改造一期、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原位扩容等项目建设。2027年,启动郑州高新科学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补齐设施空白区。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再打造1—2家全国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进一步提升再生水供应质效,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

加快推进再生水输配管网、再生水微管网及取用水设施建设,扩大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新建再生水厂应当结合区域再生水需求情况配套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线。2025年年底,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完成建设任务的50%;启动实施再生水微管网及取用水设施建设工程,新增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至56座;加快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26年年底,完成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新建再生水微管网30公里,新增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至184座。2027年年底,实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通水调试工作,新建再生水微管网37公里,新增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至205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拓展使用领域,提升用水效能

5.严格取用水管理

发挥“用水要有权,用水不超权”的约束作用,严格监督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取水的管理,推动再生水利用。按照“能用则用、应用尽用”的原则,在规划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中,应首先论证再生水利用的可行性,并结合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确定再生水利用方向和方式,提出再生水配置方案或利用方案;从严控制新增取水审批、自备井管理,非居民用户在进行自来水、地下水等常规水源用水报装审批前,应当考虑再生水替代常规水源的可行性、用水规模及替代比例。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灌溉、道路冲洗等城市杂用水应当逐步将自来水、地下水替换为再生水,相关责任单位做好自来水、地下水水源替换及自备井封停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提升工业企业利用量

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的工业企业实现应用尽用。2025年年底,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15%,城市集中供热换热站用于管网补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30%,数据中心设备冷却水、机房加湿等非生活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30%。2026年年底,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20%,城市集中供热换热站用于管网补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40%,数据中心设备冷却水、机房加湿等非生活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40%。2027年年底,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工艺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30%,城市集中供热换热站用于管网补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60%,数据中心设备冷却水、机房加湿等非生活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50%。支持、鼓励再生水经营单位与工业企业用户协商,持续推进“点对点”再生水输配管网专线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7.提升城市杂用利用量

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再生水用水条件的城市园林绿化、道路冲洗、建筑施工、车辆冲洗、公厕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相关部门应做好再生水在城市杂用中的推广利用及监督工作,逐年提高再生水利用量。2025年年底,再生水输配管网1公里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浇灌、建筑施工降尘、公厕冲洗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60%;再生水输配管网2公里范围内,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浇灌、景观水系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30%,市政道路冲洗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60%,使用再生水的洗车行不少于24个。2026年年底,再生水输配管网1公里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浇灌、建筑施工降尘、公厕冲洗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65%;再生水输配管网2公里范围内,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浇灌、景观水系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40%,市政道路冲洗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70%,使用再生水的洗车行不少于40个。2027年年底,再生水输配管网1公里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浇灌、建筑施工降尘、公厕冲洗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80%;再生水输配管网2公里范围内,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浇灌、景观水系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60%,市政道路冲洗用水的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80%,使用再生水的洗车行不少于52个。在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按照应用尽用的原则,对于使用再生水进行厕所冲洗、绿化浇灌、景观环境用水的学校和居民小区应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鼓励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及集中式停车场因地制宜配建再生水洗车装置。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提升生态环境补水量

按照“用足再生水、用好南水北调生态补水、合理配置黄河水”的原则,逐步建立再生水生态补水调配机制,以再生水生态补水为支撑,改善水环境,推动河湖安澜、河通渠畅、生态健康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启动实施郑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质提升工程(“绿水工程”),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重点加大须水河、索须河、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七里河(含十七里河和十八里河)、潮河、魏河、贾鲁河及纱厂明沟、西干渠、金街沟等河道及明沟明渠再生水生态补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提升清洁能源使用量

发挥再生水清洁能源低能耗、无污染的特点,畅通清洁能源供冷供热新路径,打造郑州再生水循环利用亮点。完善清洁能源供能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策,支持开展再生水水源热泵清洁能源供冷供热项目建设。鼓励再生水厂周边地区及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优先采用再生水水源热泵系统进行供冷供热;鼓励采用集中空调供冷供热且末端为水循环系统的商业办公、居民住宅使用再生水进行上位能源替换。2025年年底,再生水清洁能源供冷供热意向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2026年年底,再生水清洁能源供冷供热意向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2027年年底,再生水清洁能源供冷供热意向面积达到17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健全支撑体系,推动产业发展

10.持续加强政府支持

推动郑州市再生水管理办法落地落细,研究出台郑州市再生水开发利用“1+N”保障政策,健全再生水相关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推进再生水管理利用。简化新建、改建、扩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环评、占路挖掘等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切实保障再生水建设项目土地指标,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城建、资源规划、城管等部门为再生水利用取水设施建设落地提供条件。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1.健全再生水价格机制

逐步建立由使用者付费的市场价格调节机制,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再生水经营单位和用户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等具备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再生水,明确再生水需求水量、再生水价格、水质标准、受纳水体范围等要求,相关费用经科学测算和核定后由使用者支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2.完善技术创新支持

加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再生水利用标准研究,积极参与再生水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成立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强化跨领域跨学科协同攻关,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大合力。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重点围绕污水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光伏、储能等方面加大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提升本市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及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3.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再生水水量水质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再生水供水单位和输配管网维护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并将其作为兑现服务费用、补贴费用的依据。再生水经营单位应自觉接受再生水利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规范开展公共再生水利用设施投资、建设、管理、维护及经营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利用工作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等部门要做好涉及再生水资源配置、政策研究、工程审批、规划落地、资金争取等要素保障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并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细化措施,分解落实责任,与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本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及利用工作。

(二)强化目标管理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各相关市政府部门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适时召开研判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财政支持

积极争取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两新”政策性资金,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发挥政府资金对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鼓励政策,研究制定再生水使用优惠政策,出台再生水开发利用的投融资、财政奖补、税费减免、项目支持等激励政策,通过税收政策、补贴政策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再生水利用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推广再生水利用对水环境污染防治、缓解水资源紧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采取再生水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强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消除公众疑虑,增强使用意愿。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附件1:郑州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任务分解表.wps

附件2:郑州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任务分配表.wps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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