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废处理

四川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0-09

近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文件提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办法。

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风险防控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公园城市、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关、邮政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取工艺设备改造、清洁能源使用、原料替代、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降低或者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利用、处置工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鼓励通过水泥窑、垃圾焚烧炉、燃煤发电锅炉等协同处置工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经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等进行焚烧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为处置前款清单中的工业固体废物合理预留产能。

原文如下:

《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代拟了《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

三、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送至ems12369@sina.com,邮件主体注明《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姓名/单位。

2.信函邮寄: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收件人土壤处杨先生,信封注明《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四、其他说明

反馈意见请注明提出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单位(如有),以便核实沟通。

附件:《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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