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气治理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5-12-01

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根据绩效指标水平先进程度,原则上将绩效分为“A/B/C/D级”,A 级是指所有指标均达到行业最先进水平,B 级指相关指标达到行业较先进水平,C 级指相关指标达到行业中等水平,D 级指相关指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对一些装备、工艺、治理等较为简单的行业,将绩效分为“A/B/C 级”,C 级指相关指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最基本要求。绩效等级评定按照“短板原则”,以各指标最低等级确定企业绩效等级;企业涉多个重点行业时,按行业分别评级,以所涉行业的最低等级作为企业总体绩效等级。

为鼓励企业不断创新,发挥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面向 A 级企业遴选卓越级企业。卓越级企业是指采用国际领先且能够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创新性、突破性装备或技术,减污降碳效果显著,明显先进于同行业其他 A 级的企业。

按照源头、过程、末端管理全覆盖,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绩效分级指标,主要包括装备水平、工艺水平、能源清洁水平、污染治理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理水平等。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推进美丽蓝天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推动绩效分级结果多场景应用,促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

联系人:大气环境司 谭贵文

电话:(010)65645605

邮箱:quy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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