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治理

解读|《浙江省‌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12-22

一、项目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提升垃圾清运效率,改善人居环境,有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据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龙建设〔2024〕35号)、《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通知》(龙建设〔2024〕52号)和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60号)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通过建设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进一步提升垃圾清运效率,改善人居环境,有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三、项目依据

1.《2024 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农社发〔2024〕2 号);

2.《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龙建设〔2024〕35号);

3.《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通知》(龙建设〔2024〕52号)。

四、项目制定过程

1.调查研究阶段(必要性论证阶段)。自2025年3月开始由兰巨乡人民政府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形成《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4月18日至5月18日,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就《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0条意见。

3.合法性审查阶段。2025年5月19日至5月27日完成该决策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该方案依据《2024 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通知》相关制定要求,结合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工作实际,落实项目资金,梳理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社会效果分析,为下步项目推进具体行动打好基础。

六、其他

解读机关: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清波  咨询电话:0578-7282001。


特别声明

国际节能环保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节能环保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节能环保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加群交流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