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监察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5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24

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5项整改任务省市场监管局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严密组织农用地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将厚度小于0.01毫米农用地膜产品列入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先后6次组织全省开展春耕秋种季节超薄农膜专项整治活动,明确整治目标,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普法教育、专项抽查、自查自纠等行动,全面排查农用薄膜生产、销售单位底数,严查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超薄农膜等质量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农膜企业5092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依法开展农用地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抽查

将农用地膜产品列入《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农用地膜产品监督抽查,提升监督抽查针对性和覆盖面。2022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完成农用地膜产品监督抽查4113批次,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严格落实“快检快处”要求,依法开展结果处理工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农膜质量案件665起,罚没款220余万元。

三、不断提升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管效能

聚焦农用地膜“厚度”这一关键环保指标,组织研发塑料薄膜快速检测设备,督促采用送政策服务上门、张贴法规明白纸等方式,帮助企业落实进销货查验制度,宣传禁限政策。先后10次组织开展市场暗访调查,移交发现的疑似超薄地膜违法线索234件,3次组织召开农用地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分析研判监管存在的风险隐患。发布《关于征集生产、销售超薄农用地膜违法线索的公告》,在全省形成打击生产销售超薄地膜的高压态势。

四、积极配合抓好问题整改

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对各市做好第65项问题整改落实、自我验收、验收申请等有关工作进行规范,明确销号标准,强化责任落实。成立联合工作组分批对各市进行现场验收,不断凝聚工作合力,确保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65项问题整改质效。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工作有异议,请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9228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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