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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来源: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12-25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孟连县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均纳入举报范围:
(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
在非指定的收集点、消纳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工程渣土)。
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混合处置的。
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等措施,造成沿途丢弃、遗撒、泄漏污染路面的。
擅自设立弃置场(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或消纳场违规受纳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危险废物的;擅自焚烧和掩埋生活垃圾。
在重点保护或监控区域实施倾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水库、沟渠、池塘及其周边区域;国道、省道、县乡道、铁路等道路沿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城乡公共空间;村庄周边及田间地头。
(二)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固废类违法行为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或重要江河水域,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
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为便于分类核查、高效处置,请根据固体废物类型,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类问题
请向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879—8725560
电子邮箱:mljsjb@163.com。
(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类问题
请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举报。
举报电话:0879—8722024
电子邮箱:mlxhbjbgs@126.com
四、举报要件
为提高核查效率,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
1.明确的违法主体:如车辆车牌号、单位名称、个人特征等。
2.具体的违法地点:准确的地址、地理坐标或明显的参照物。
3.清晰的违法事实证据:能够清晰反映违法时间、地点、行为及后果的现场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五、其他事项
保密与保护。受理举报的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与义务。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义务。发出禁止倾倒垃圾的公示公告,指定垃圾入“四分类”桶;组织修改村规民约,制定乱倒垃圾的处罚措施,发动广大群众实现全面监督,全民参与;发生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时,个体行为以劝导为主,如劝导无效,以村规民约处置。发生集体、企业等倾倒行为时,由乡镇执法队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过期未整改的,填写孟连县非法倾倒垃圾、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调查处理。
守护孟连的生态环境,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都是受益者。我们真诚呼吁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问题线索,让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无所遁形,为建设更加美丽、洁净、宜居的绿色孟连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孟连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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