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废处理

云南省孟连县发布关于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举报的通告

来源: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12-25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孟连县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均纳入举报范围:

(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

在非指定的收集点、消纳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工程渣土)。

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混合处置的。

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等措施,造成沿途丢弃、遗撒、泄漏污染路面的。

擅自设立弃置场(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或消纳场违规受纳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危险废物的;擅自焚烧和掩埋生活垃圾。

在重点保护或监控区域实施倾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水库、沟渠、池塘及其周边区域;国道、省道、县乡道、铁路等道路沿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城乡公共空间;村庄周边及田间地头。

(二)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固废类违法行为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或重要江河水域,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

向矿坑、溶洞内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为便于分类核查、高效处置,请根据固体废物类型,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类问题

请向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879—8725560

电子邮箱:mljsjb@163.com。

(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他固体废物类问题

请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举报。

举报电话:0879—8722024

电子邮箱:mlxhbjbgs@126.com

四、举报要件

为提高核查效率,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

1.明确的违法主体:如车辆车牌号、单位名称、个人特征等。

2.具体的违法地点:准确的地址、地理坐标或明显的参照物。

3.清晰的违法事实证据:能够清晰反映违法时间、地点、行为及后果的现场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五、其他事项

保密与保护。受理举报的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与义务。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义务。发出禁止倾倒垃圾的公示公告,指定垃圾入“四分类”桶;组织修改村规民约,制定乱倒垃圾的处罚措施,发动广大群众实现全面监督,全民参与;发生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时,个体行为以劝导为主,如劝导无效,以村规民约处置。发生集体、企业等倾倒行为时,由乡镇执法队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过期未整改的,填写孟连县非法倾倒垃圾、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调查处理。

守护孟连的生态环境,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都是受益者。我们真诚呼吁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问题线索,让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无所遁形,为建设更加美丽、洁净、宜居的绿色孟连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孟连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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