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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后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万州区后山镇

时间:2025-12-25

后山府发〔2025〕45号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万州府办发〔2016〕64号)规定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晰主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管护主体。通知中所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指以解决人饮为主要目的,在各村以及有关村民小组兴建的供水工程。以国家投资为主修建的供水工程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受益村(或项目所在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受益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运行管护主体;供水人口小于20人的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农户单户或联户自行管理维护;个人投资修建的分散供水工程,由投资者进行管理维护。

(二)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严格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全镇所有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进行督查,建立督查台账,梳理问题清单,指导各村对涉饮水问题进行整改,协调化解村级供取水矛盾,确保全镇安全饮水工程正常、高效运行。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管理主体单位,应对各安全饮水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做好巡查监管,制定供水应急预案,负责全村群众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饮水工程的维修管理,负责各安全饮水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

(四)村级管水人员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服从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所辖村的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宣传节水、安全用水,指导用水户依法依规用水;日常巡查水源水量情况、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供水水质情况、供水管道埋设保护情况、供水管道漏损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好各类台账,做到工作全程留痕;对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村支“两委”,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参与供水抢修时,密切配合,并及时发布停水和预计恢复供水通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随时掌握本村用水户用水情况,研判用水需求,科学调度;做好用水户的水费收缴,按照收费年度对费用开支去向进行公示。

二、落实管护措施,保障工程持续运行

一是进一步落实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个供水工程实行一个管理办法,由管护的主体负责具体制定,务必做好净水厂管护、水源防护管理、制水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管网维护、水费收支、档案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公示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维修养护。各村具体负责供水设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小型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确保群众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供水设施轻微损坏如:管网渗漏、闸阀损毁、沉淀池清洗、清水池清洗等维护费用由收取的水费中支出,并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小型供水工程运行中,发现集水井渗漏、集水井损毁、蓄水池渗漏、沉淀池渗漏、管网破损严重、设施设备缺陷等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工程抢修费,由各村根据现场损毁情况,编制上报修复预算报告,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安排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资金解决。

三是进一步落实管护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分散供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在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禁止排放有毒有害物或者堆放垃圾、粪便、工业废料等污染物。确需建设的其他工程影响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影响供水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

三、合理确定水价,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一是规范水费的收缴。各村支“两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村水费收缴标准,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公示无异议且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方可执行。已安装水表的农户,可按照用水量确定收费标准;未安装水表的农户,可按照约定的定额标准进行收取。各村每年收取的水费总额,原则上要能保障本村供水工程的基本维修养护和运行费用,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资金自行解决。

二是规范水费的使用。各村水费的收取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各管水人员收取的水费,必须建好台账,每月交村级财务人员及时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

四、强化工作考核,严格管护责任追究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各村的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村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凡管护责任主体缺位,造成直接管理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出现重大水质安全事故、供水安全事故,以及发生截留、挪用水费等行为,对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对运行管护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护不到位、水质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的实行限期整改;对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能完成整改的,纳入村居年终工作考核,并扣减相应资金。

重庆市万州区后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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