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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1-05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入河排污整治不彻底。湖州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周边沟渠最终汇入运河,经监测,沟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7.4倍、25.7倍和22.8倍。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池塘部分养殖尾水直排大运河一级支渠(编号5-1)。德清县韶村、南浔区练市两个服务区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装置长期闲置,生活污水直排大运河(编号5-2)。绍兴市大运河段沿岸多家废铁分拣场含油污水直排大运河(编号5-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71-81054112;电子邮箱:tangtm@zjepb.gov.cn。(电话和邮箱仅接受与公示内容相关的意见建议。)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1)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
反馈问题
湖州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周边沟渠最终汇入运河,经监测,沟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7.4倍、25.7倍和22.8倍。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池塘部分养殖尾水直排大运河一级支渠。
整改实施主体
湖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依法处置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涉及违规行为;依法处置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亩渔业养殖区。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2024年6月,完成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问题整改;2024年7月,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鱼塘已完成退养,并全部恢复粮食种植。
2.举一反三。全市层面举一反三开展大运河沿线1公里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规模以上及集中连片规模以下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入河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个,全部落实“一场一策”。
3.长效机制。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场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治。印发《湖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指导区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市局联系指导区县工作机制,实施周检查、旬分析、月调度制度。印发《关于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攻坚提升行动。
整改成效
1.点上整改成效显著。舍北村和新塘村水产养殖区域内通过清退和恢复种植,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整改到位。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已完成整改。
2.行业整治成效突出。通过对大运河沿线1公里范围内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30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有效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巡查检查,有效提高了养殖行业的尾水治理水平,规范了养殖行为。
3.长效机制日益完善。秉持“谁污染、谁治理”“属地管理”原则,明晰尾水排放管理职责,划定“三个一”(一个养殖主体、一条收集管网、一个终端处理)运维管理范畴。强化日常巡查、加强重点区域及集中排水期风险管控,常态化排查隐患,确保责任与措施双落实、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有力巩固整改成果,彰显举一反三整改成效。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5年12月9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赴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开展现场验收。经现场核查问题点位,确认湖州市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问题已完成整改。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鱼塘养殖问题已完成整改,全部恢复粮食种植。根据核查情况,“湖州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周边沟渠最终汇入运河,经监测,沟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7.4倍、25.7倍和22.8倍。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池塘部分养殖尾水直排大运河一级支渠”问题(编号5-1)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1)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 |
反馈问题 | 湖州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周边沟渠最终汇入运河,经监测,沟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7.4倍、25.7倍和22.8倍。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池塘部分养殖尾水直排大运河一级支渠。 |
整改实施主体 | 湖州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处置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涉及违规行为;依法处置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亩渔业养殖区。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2024年6月,完成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问题整改;2024年7月,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鱼塘已完成退养,并全部恢复粮食种植。 2.举一反三。全市层面举一反三开展大运河沿线1公里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规模以上及集中连片规模以下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入河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个,全部落实“一场一策”。 3.长效机制。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场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治。印发《湖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指导区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市局联系指导区县工作机制,实施周检查、旬分析、月调度制度。印发《关于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攻坚提升行动。 |
整改成效 | 1.点上整改成效显著。舍北村和新塘村水产养殖区域内通过清退和恢复种植,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整改到位。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已完成整改。 2.行业整治成效突出。通过对大运河沿线1公里范围内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30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有效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巡查检查,有效提高了养殖行业的尾水治理水平,规范了养殖行为。 3.长效机制日益完善。秉持“谁污染、谁治理”“属地管理”原则,明晰尾水排放管理职责,划定“三个一”(一个养殖主体、一条收集管网、一个终端处理)运维管理范畴。强化日常巡查、加强重点区域及集中排水期风险管控,常态化排查隐患,确保责任与措施双落实、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有力巩固整改成果,彰显举一反三整改成效。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9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赴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开展现场验收。经现场核查问题点位,确认湖州市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问题已完成整改。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鱼塘养殖问题已完成整改,全部恢复粮食种植。根据核查情况,“湖州德清县尔勇湖羊养殖场污水外渗周边沟渠最终汇入运河,经监测,沟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7.4倍、25.7倍和22.8倍。德清县舍北村和新塘村1400余亩池塘部分养殖尾水直排大运河一级支渠”问题(编号5-1)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 5-2)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 |
反馈问题 | 德清县韶村、南浔区练市两个服务区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装置长期闲置,生活污水直排大运河。 |
整改实施主体 | 湖州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修复德清县韶村水上服务区和南浔区练市水上服务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健全船舶污水接收处置体系。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完成德清县韶村水上服务区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通电,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修复调试;调试期间做好污水收集并转运至德清县新市乐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024年11月底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启用。完成南浔区练市水上服务区渗漏污水管井修复及闭水测试;完成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调试。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两个水上服务区进出水水质进行抽检,确保其处理达标。 2.举一反三。湖州市组织市、县两级港航管理机构,对全市水上服务区污水系统开展排查,重点检查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对发现的问题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3.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湖州市水上服务区生活污水接收处置工作方案。实施水上服务区自处理污水定期抽样检测机制和水上服务区自处理污水应急外运机制,调整优化水上服务区污水接收处置方式。 |
整改成效 | 通过整改,德清县韶村水上服务区完成设施接电修复,4台污水收集设施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终端已正常投入使用;完成服务区雨污水管网全面排查;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管理机制,建立污水应急外运和定期抽样检测机制,常态化更新服务区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上岸台账。2024年5月以来,韶村水上服务区接收船舶污水280艘次,全部完成处理。南浔区练市水上服务区渗漏污水管井已完成全面修复,闭水试验合格;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全面检修,目前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报告指标合格。2024年5月以来,练市水上服务区接收船舶污水209艘次,全部完成处理。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4年12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赴德清县韶村水上服务区和南得区练市水上服务区,实地核验相关污水接收、处理设备设施整改情况;期间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听取属地汇报,查阅台账资料,问询整改细节,综合评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德清县韶村、南浔区练市两个服务区船舶污水收集处理装置长期闲置,生活污水直排大运河。”问题(编号5-2)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3)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 |
反馈问题 | 绍兴市大运河段沿岸多家废铁分拣场含油污水直排大运河。 |
整改实施主体 | 绍兴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搬离废铁分拣回收企业,完成堆放废旧金属清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长效管理机制。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2024年5月,清理了绍兴市友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废铁分拣回收场地内堆放的废旧金属,对地面进行清扫后,覆盖环保网布并设置围挡;2024年9月,拆除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将3家废铁分拣回收企业搬离该场地。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市商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多次赴现场督促整改进度,省商务厅赴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3家废铁分拣回收企业已全部搬离,并完成场地内堆放废旧金属清理。 2.举一反三。2024年8月,印发通知指导属地商务部门发动镇街迅速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大运河沿岸的动态排查,督促沿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排查,发现大运河沿岸问题点位5个,均依法落实分类处置和整改闭环。 3.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划布局的通知》,深化落实《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3—2035年)》等,依托卫星遥感技术在全市域开展定期监测,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点位,交办属地政府限期落实整改;运用无人机技术加强对大运河(绍兴段)沿岸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航拍排查,进一步丰富了排查手段,有效提升线索时效性。 |
整改成效 | 1.清理整改,切实保护运河生态面貌。通过搬离废铁分拣回收企业,完成堆放废旧金属清理,并对现场进行网布覆盖、日常巡查,确保了场地干净整洁,督察组发现的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有力保护了大运河的生态环境面貌。 2.全面排查,有效提升综合治理水平。通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大运河沿岸的动态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分类处置和整改闭环,有效提升运河沿岸生态环境面貌综合治理水平。 3.健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充分发挥《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协同联动监管,加大问题发现交办力度,推动形成块抓条保、联动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5年3月28日,省商务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绍兴市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编号5-3)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核查。核查组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查阅整改工作书面资料,听取绍兴市政府汇报。根据核查情况,“绍兴市大运河段沿岸多家废铁分拣场含油污水直排大运河(编号5-3)。”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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