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政策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节能降碳标准奖励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6-01-14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工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标准研究编制,根据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就申报工业节能降碳标准奖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以来,各有关单位主导制修订并正式发布的工业节能降碳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具备绿色低碳标准引领作用。行业标准归口单位需属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级地方标准归口单位需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单位近36个月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三)标准信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可查阅;

(四)申报单位应为主导制修订工业节能降碳行业标准的第一或第二起草单位,或为主导制修订工业节能降碳福建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标准前言中未注明起草单位、归口单位的,不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工业节能降碳标准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标准发布文件复印件;

(三)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纸质版;

(四)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信息;

(五)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

(七)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26年2月5日前向我厅提交《工业节能降碳标准奖励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我厅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项

行业标准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并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行业标准代号进行编号的标准(附件2)。省级地方标准指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编号为DB35序列的标准。

联系人:工信厅节能处 罗钊

联系电话:0591-87822241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308

工作邮箱:hjzyc@gxt.fujian.gov.cn

附件:1.工业节能降碳标准奖励申报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行业标准及代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12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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