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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关于公开征集乌苏市生态环境问题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来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时间:2026-01-27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诉求渠道,最大限度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乌苏市生态环境问题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征集线索范围

受理单位

举报电话

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行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设、非法排污等行为;污水直排入河排污口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0992-8532230

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农业生态环境问题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0992-8507058

城区范围内道路遗撒、生活垃圾与污水、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处置、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等环境问题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0992-8519675

建筑施工扬尘等环境问题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0992-8520626

社会生活噪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环境污染问题

乌苏市公安局

0992-8504000

河道倾倒垃圾、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环境问题

乌苏市水利局

0992-8516373

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等环境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2-7261897

非法侵占毁坏林地、草地等环境问题

林草局

0992-8502680

非法采矿侵占、开荒等环境问题

自然资源局

0992-8025101


以上线索也可通过来信来函方式进行反映,邮寄地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乌苏市新市区长江路水林大楼7楼720室)。

三、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线索应确保内容准确、详实,原则上需包括问题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及单位或人员、详细情况描述,并提供可供核实的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我们将依法严格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

(二)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相关单位核查处理,并视情开展实地督查。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乌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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