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排放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报告评审机构的公告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9-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琼发改规〔2025〕1号)、《海南省区域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指南(2026年版)》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评审机构承担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概况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估,评估年限为2026年至2030年。园区规划总用地3618.69公顷,初步测算2030年东方临港产业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26.96万吨标准煤(等价值),碳排放总量为1026.27万吨二氧化碳。

以上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8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年内未出现在节能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节能评审、验收意见严重失实的情况。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具有参与节能评审、能效诊断、节能报告编制等工作业绩;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7.评审团队成员根据分工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评审专家、服务人员组成,其中服务人员应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具备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的员工。

(二)申报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单(附件)。

4.授权委托。包括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章与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签章与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凭证(如无可不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凭证、供应商名称失信查询截屏(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屏。

6.项目团队。列出团队成员姓名、专业领域、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在团队中的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评审专家、服务人员等),并按顺序提供每位成员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面复印件(服务人员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团队中评审专家应实际参与本项目评审工作,最终评审报告附上评审专家个人评审意见表。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实际参加评审的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一致,如确有困难无法一致,应提前书面征得我委主办处室同意。所调整专家人数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专家总数的2/5,调整后的专家职称、专业、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专家要求。

7.工作业绩。近三年以来供应商参与节能评审、节能报告编制(需取得节能批复)、能效诊断等业绩证明材料。

8.服务方案。给出本项目的总体工作思路、评审方法、工作难点和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9.承诺函。供应商针对本公告“申报条件”第1、4、5项及材料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7日下午17时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2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东方临港区域评审”,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遴选确定的咨询机构要对审查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评分标准

单位资信10分、项目团队40分、报价部分10分、工作方案10分,评估业绩30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1办公室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29053

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doc

附件2:评分表

附件3:节能报告评审服务合同(模板).doc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2项目团队(40分)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具有参与节能评审、能效诊断、节能报告编制等工作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高级职称;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经济执业资格。具备正高级职称每人得5分,具备副高级职称每人得4分,仅具有执业资格每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2.节能评审服务单位需提交专家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称和专家来源。项目评审团队包含化工、热能、机械、电气等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至少5人,具备正高级(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每人得5分,高级/副高级(或相当职称)专家每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专家数量不足5人,本项不得分。



1.提供专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所提供的专业专家是否属于“相关专业”由业务处室结合项目情况进行判断。
3.每一专业的专家人数多于2人的,按职称高低排序只计2人得分。
4.享受正高级(或相当职称)待遇的专家按照正高级专家计算。
3投标报价(10分)评审的响应文件所有报价取平均值,以报价与平均值的偏差率进行排名,偏差率绝对值由小到大排序,最小得10分,由小到大每增加1个名次扣1分,依次递减,扣完为止。偏差率绝对值相同时,以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报价也相同的由专家抽签决定排名。超过5家报价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1.按照报价评分规则得分排序。
2.两家报价同时为最高/低的,仅去掉其中一家。
4工作方案(10分)从节能评审服务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认识、评审团队分工、技术力量配置、工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由专家评分。
5评估业绩(30分)服务单位近3年参与节能评审、节能报告编制(需取得节能批复)、能效诊断等工作业绩:
1.每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
2.本项最高得分30。



提交对应业务合同封面页、节能评审报告、节能报告(附节能批复)等材料关键页作为佐证材料,我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拒查不实,将列入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失信人名单。
总得分(100分)





否决事项


为一票否决事项,取消参选资格
6否决事项竞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在“信用中国”核查失信记录,提供打印截图。
评分人员签名
20XX/X/X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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