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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2024年江苏浦口区主城垃圾分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3-19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2024年上海浦口区主城垃圾分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600万元。

内容显示,项目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点运行管理及引导投放、二次分拣等工作。小区日常管理标准需达到《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对浦口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并负责对主城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沿街餐饮店进行集中收运,采取定时定点和上门收运相结合方式。每日收运不低于2次,配备专业运营人员、收运车辆、配备专业拆解、打包、称重转运等设备。要有信息化监管系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馆(宣教基地)每月至少开放4天,开放日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馆内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全文如下:

2024年浦口区主城垃圾分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4年浦口区主城垃圾分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X-2024-GK030012

项目名称:2024年浦口区主城垃圾分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人民币);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工作,垃圾分类收集点运行管理及引导投放、二次分拣等工作。小区日常管理标准需达到《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对浦口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并负责对主城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沿街餐饮店进行集中收运,采取定时定点和上门收运相结合方式。每日收运不低于2次,配备专业运营人员、收运车辆、配备专业拆解、打包、称重转运等设备。要有信息化监管系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馆(宣教基地)每月至少开放4天,开放日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馆内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3、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左右,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①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https://njgc.jfh.com/)进行注册登记并上传规定的资料。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https://njgc.jfh.com/)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始时间:2024年04月09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word版本和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路1号

联系人:周科

电话:18952069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

联系方式:13347832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38202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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