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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富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10-15

10月14日,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富县蓝天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工作目标:2025年,富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34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6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富县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工作目标:进一步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陈家洼市控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平均指数较2024年稳中有降,平均水质指数不高于5.39。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莲花池大申号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乡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富县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3%以上。

全文如下: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富政办发〔2025〕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县相关单位:

《富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富县蓝天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认真贯彻《富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3—2027年)》,稳步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34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6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煤炭资源就地转换率,加快推进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年底前提高到27%以上,全面提升电力外送和省内保供能力。〔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等配合〕

(二)优化城市供热结构。全县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县城建成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户“动态清零”。〔县发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配合〕

(三)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落地,持续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不断提升产业链绿色低碳水平,年底前产业技术改造、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推进石化、建材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对工业布局不合理、落后产能及“散乱污”企业必须“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腾出环境和市场容量发展高新高端产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负责〕

(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煤炭和焦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5%。年底建成投运延长石油富县电厂铁路专用线。〔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负责〕

全县煤炭、电力行业以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物流园区的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70%。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40%左右。加大报废汽车行业监管力度,合理布局新增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范报废汽车拆解工作,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私拆乱解行为,配合交运局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等配合〕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建成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机械,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结合“双随机”执法行动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年抽检率不低20%。加快实施县域内9家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联网。对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五)强力推进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按要求使用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工地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联网并对建筑工地实施全方面覆盖。停工期间必须做到无死角覆盖、严禁土方裸露。〔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配合〕

严格落实道路“五位一体”标准化保洁措施,加强城区道路冲洗和湿法保洁力度,加大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洒水喷雾频次,保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县城管执法局负责〕

加强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物料堆场抑尘措施的执法检查。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降尘除尘设施,确保防尘设施正常使用。〔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负责〕

(六)强力推进禁燃管制。加大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打击力度,严禁在禁放区域内审批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制定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专项管控方案,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管控措施。〔县公安局牵头,县供销联社、县城管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限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生产、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严格管控废弃木材、废塑料、橡胶、各类包装物等可燃物,强化处置过程管控,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燃杂燃非现象发生。〔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人员、定职责”管控原则,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构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体系,实现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七)强力推进VOCs管控。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和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各类露天焚烧行为。根据气温及臭氧8小时浓度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环卫洒水、雾炮和湿扫等作业时间。〔县城管执法局负责〕

推进涉VOCs行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做好VOCs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督促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标准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建立汽修行业管理清单并开展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负责〕

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加强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测。喷绘、印刷行业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合〕

所有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地必须配备密闭的胶粘剂和建筑涂料存储调配车间,胶粘剂和建筑涂料溶剂必须密闭保存,废弃容器不得露天堆放。〔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合〕

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对经营性油品储油库、在营汽油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合〕

(八)强化工业企业治理。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逐步开展“创A升B减C清D”专项工作,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炉窑必须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合〕

持续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14兆瓦或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燃煤(气)锅炉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合〕

对散煤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摸底,建立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和质量抽检。加强散煤生产、销售企业储煤场所检查,纳入产品质量抽检范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量化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效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要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财政资金用于支更新完善扬尘管控、机动车尾气检测等设施设备,加强大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重点支持清洁取暖、城乡散煤治理、清洁化改造、锅炉拆改等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强化执法手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企业协作联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相关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力量,通过召开环保活动日、宣传咨询会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大气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

富县蓝天保卫战2025年工作(四张)清单

富县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县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按照《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陈家洼市控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平均指数较2024年稳中有降,平均水质指数不高于5.39。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莲花池大申号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乡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全面加强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和监控能力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动态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按时进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二)加强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持续开展北洛河(富县段)、葫芦(富县段)和其他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取得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加快入河排污口责任认领制度实施,全面完成“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平台”中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认领,11月底前完成农业和其他排口认领。年底完成全县所有河流排查溯源任务,完成主要河流和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100%整治、其他河流90%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三)推进治水设施提质增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镇村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混错接”和“老破旧”污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年底前基本解决县区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针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分别达到70%、95%以上。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储存、运输过程管控,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年底各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四)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完善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五)深入实施工业废水防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项目,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矿井水利用效率。〔县发改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进园区污水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环境管理和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年底前,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六)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治理。加快粪污利用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优化调整施肥结构,推进科学用药,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七)强化“三水”系统治理。深入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共治。深化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一体化监管、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深化实施“四水四定”夯基工程,开展水资源管理扩面增效行动。强化工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快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加强工业节水典型示范引领和监督管理。加强再生水利用,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5%以上。〔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汛期及极端天气等敏感时段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开展重点河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统筹做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与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一路一策一图”以及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有效衔接。严密监控水华动态,加强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废水安全妥善处置。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精细化管控。深入实施“一断一策”,开展问题断面加密监测,及时研判、预警。强化枯水低温期水污染管控和汛期水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水生态环境补偿,进一步厘清、压实地方治污责任,促进协同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安排部署全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适时组织美丽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推广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和我市延河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集凝练我县美丽河湖保护优秀案例,持续建设美丽河湖。〔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水务局参与〕

(十一)系统谋划“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研判我县水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形成下一阶段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深入谋划“十五五”目标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标目标任务,量化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高效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大涉水环保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企业在线监控设备检查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曝光约谈、处罚问责等措施,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督查考核。将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延安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情形》《延安市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工作程序》等文件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和本方案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问题交办、督办预警等举措,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资源,加大碧水保卫战的宣传力度,并对重点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进行公示。组织开展各类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5年富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2.2025年富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3.富县碧水保卫战2025工作四张清单

附件1

2025年富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目标

附件2

2025年富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附件3

富县碧水保卫战2025年工作清单

富县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做好2025年全县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3%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增施有机肥。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网络,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果畜循环、种养一体、粪污还田等方式,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帮扶指导养殖企业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配合〕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结合土壤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新(改、扩)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管线架空铺设、储罐防腐防渗等污染防治改造。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强化土壤监测单位信用管理。聚焦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提标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清洁井场、清洁矿井建设,对井场治污设施加强维护管理,新建井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清洁井场保持率稳定达到95%以上;在产开采、洗选企业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建设、技改、停产矿井投产前必须建成清洁矿井。年内完成10个废弃井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与植被恢复工作。煤炭开采、洗选企业彻底整治矿区“脏乱差”问题,“两站一场”等环保设施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清洁井场、清洁矿井的监督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无法达到清洁井场、清洁矿井建设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将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详细规划、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状况等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月调度”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一住两公”用地在土地供应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不得组织土地供应。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定期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会,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出具评审意见,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要求,加强对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的方案制定、现场采样、分析测试等环节的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结果,严格落实管控类区域相关要求,督促管控区内相关企业做好地下水水质监测、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等工作。加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富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类治理”的原则,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管、集中、资源化”等治理模式,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12月底前,完成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3%以上。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动态更新监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分类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建立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台账和未正常运行设施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分类分批实施整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年底前,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管考核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夯实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设施运行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强化油气开发废弃物安全处置。油气开发废弃物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固液分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不断加大对油气开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废弃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定位监控设备,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要安装实时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数据上传率达90%以上。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处理后的中水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达到相应标准后进行综合利用,加强中水水质管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提高煤矸石等煤基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采取煤矸石制砖筑路、巷道填充、生态修复等方式,不断提升煤基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规范临时排矸场、煤泥堆放场等贮存场所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流失、扬散等现象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煤泥填埋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乱倾乱倒、乱堆乱放等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落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等管理要求,督促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领取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建立电子管理台账,如实上报经营情况,履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每季度5日前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12月底前报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负责汇总形成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二)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应统筹相关资金,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谋划包装一批土壤污染绿色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通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督查问责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和本方案内容,对存在区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问题交办、督办预警,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

富县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四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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