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治理

山西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布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11-05

10月27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山西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

要求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深入推进河湖沿岸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实施分类整治。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提升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能力,以控制入河排污为重点,以改善河流水质和确保行洪安全为底线,切实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持续加大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监管。到2027年,建成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市、县(市、区)要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持续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加快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加快推进管网混错接改造,实施沿河沿湖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建设,消除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设区城市、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大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强化监测监管,建立健全返黑返臭防范机制。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明确管网排查改造、清污分流、工程疏干排水清退等措施。到2027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提高城乡垃圾处理处置水平。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填埋标准,规范处置垃圾渗滤液,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提升稳定运行水平。坚持城乡统筹,鼓励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收运处置模式,以县域为单元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农村地区历史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大中型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市、县(市、区)鼓励

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污泥,经无害化处理满足标准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

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废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实施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加大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快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坚持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和易地搬迁安置区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联通、生态修复等措施治理黑臭水体。到2027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加快农业投入产品科学施用技术推广应用。规范建设具备防雨、防渗、防臭的粪污收集、贮存设施以及粪污水固液分离设施,加大畜禽粪污规范化处置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沼肥还田等模式,鼓励整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乱堆乱放整治力度,消除环境污染。推进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生态健康养殖。实施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到2027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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