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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六)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12-3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保督察问题销号管理规范,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办发〔2022〕36号)要求,现就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问题编号六)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察问题: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够,总磷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监测预警、执法监管能力不足,环境应急装备、物资配备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提高鹰潭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进一步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

2.2025年12月底前,补充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配备足量的环境应急装备及物资,完成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专业化配备。

3.2025年12月底前,统筹资金,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支持力度。

四、整改情况:

1.鹰潭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已于2025年5月验收完毕,全市共安装视频监控60套,水质监测设备25套,流量监测设备11套。

2.一是全市完成了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库补充建设,配备了足量的环境应急装备及物资,于2025年10月24日开展了“护源·2025”鹰潭市花桥水库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水平。二是全市完成了执法装备标准化、特色化配备,共配备32类345套执法装备,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5期新装备使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科技执法能力。

3.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支持力度。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5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环保整改办电话:0701-623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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