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排放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

来源:巫溪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6-09-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

(2026—2030年)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二章加强系统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提质增效打好碧水保卫战

第二节精准施策打好蓝天保卫战

第三节标本兼治打好净土保卫战

第四节实施固体废物治理

第三章强化生态管护,提升生态资源质效

第一节严格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第二节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第三节高水平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节实施最严格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第四章优化人居环境,塑造美丽巫溪风貌

第一节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

第二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

第三节传承弘扬巴蜀生态文化

第五章坚持“双碳”引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第一节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第二节壮大绿色生态产业

第三节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第四节升级交通运输绿色化水平

第五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六章加强风险防控,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第一节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

第二节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第三节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第四节健全生态环境安全防护体系

第七章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第二节推动市场激励政策创新优化

第三节深化科技创新和智治赋能

第四节深化区域协同治理体系

第八章保障措施

附件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项目清单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政策清单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平台清单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清单

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

(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重庆建设的工作安排,根据《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渝府发〔2026〕23号)和《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巫溪府发〔202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美丽巫溪建设为总抓手,一体推进以“九治”为牵引的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域城乡风貌塑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环境治理体系革新,匠心培育一批具有巫溪辨识度、重庆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为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巫溪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引领绿色转型。立足巫溪生态本底,强化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内在协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协同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系统观念与源头管控,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联动推动产业升级、能源结构优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坚持人民至上,成果普惠民生。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精准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坚持科学施策,强化落地见效。强化县、乡(街道)、部门统筹联动,做好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有效衔接,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确保美丽巫溪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巫溪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城乡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中有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城乡大美风貌全面彰显,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凸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巫溪目标基本实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全面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域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步下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面筑牢。

表1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现状值

2030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环境

质量

改善

地表水国控、市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100

100

预期性

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69.8

90

预期性

4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ug/m³

20.4

<20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6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预期性

6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86

90

预期性

7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83

预期性

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71.4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预期性

9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0

森林蓄积量

万m³

1470

1600

预期性

11

水土保持率

%

74.5

76

预期性

1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人

15.9

16

预期性

13

海绵城市建成率

%

59.08

80

预期性

14

绿色低碳发展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5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25

约束性

16

绿色转型贷款余额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比重

%

14.2%

15%

预期性

17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总量

分别下降

%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8

生态安全守护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预期性

19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0.3

≤0.3

预期性

20

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

%

—

大幅降低

预期性

21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2

≤2

预期性

22

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

优良水质比例

%

50

保持稳定

预期性

23


辐射安全与辐射环境

优良指数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预期性

第二章  加强系统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造天蓝水清土净的现代化宜居县城。

第一节 提质增效打好碧水保卫战

推进重点流域治理。优化水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压实河湖长管理责任。推进大宁河、柏杨河、梅溪河、东溪河、朝阳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河湖岸线整治保护和三峡水库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强化关闭煤矿矿井涌水分级分类管控,探索开展历史遗留矿井污水治理。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确保城乡黑臭水体长治久清。推进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滚动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河流保护方案。到2030年,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建成美丽河湖1条、幸福河湖5条。

巩固水环境治理。推进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数字化监管,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效能。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升级改造凤凰、尖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错接混接问题排查整治。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补齐柏杨河、羊桥河、东溪河、梅溪河等流域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短板,优化协同高效的“厂网一体”规划建设运维机制。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开展船舶污染物治理,强化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到203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控,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深化智慧平台应用,实现142座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与在线监测全覆盖。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水源地达标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实施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

推动水生态修复。按要求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落实水生态评估考核,以水生态考核促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聚焦大宁河、梅溪河等重点流域,实施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护岸建设、湿地修复等工程,清除河道底泥和陈年垃圾,逐步解决湖库水生态失衡问题。

第二节 精准施策打好蓝天保卫战

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砖瓦窑、水泥等行业整合改造,深化服务行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聚焦汽车维修、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大力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严格落实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和含量限制标准,提升中小微企业集群治理水平。巩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和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果。持续健全以大气环境绩效分级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城区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措施,推进国四柴油货车淘汰。常态化开展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与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攻坚,依法严查不达标车辆、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或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开展尾气抽检,健全“检测—维修—复检”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进场登记、排放核查与禁限行管控。实施错峰加油“惠民”和“治气”双赢行动。

加强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控尘“十项规定”,深化施工场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渣土)绿色运输和“冒装撒漏”防控措施,开展建筑垃圾(渣土)堆场扬尘、垃圾焚烧以及运渣车尾气等系统治理。排查建档城市公共裸地,督促混凝土搅拌站、货运码头、企业露天物料、仓库落实覆盖、喷淋等措施。强化露天焚烧整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到2030年,综合整治、绿化、硬化或覆盖城市裸地占比达100%。

完善大气污染应对与智慧监管机制。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修订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与周边区县联防联控。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清单内工厂按照“一厂一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应急减排措施,实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第三节  标本兼治打好净土保卫战

加强耕地安全利用。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强化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的落实。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分阶段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整治,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95%以上。

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控,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化“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推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和分级防治,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聚焦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防渗设施排查检测与风险评估。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监测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30年,地下水国控及市控区域点位达到或优于Ⅳ类水体的比例完成市上考核要求。

第四节  实施固体废物治理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健全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建筑弃渣、报废机动车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布局与建设。积极探索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及风机叶片等“新三样”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循环利用,完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探索旧货交易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扎实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溶洞垃圾污染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溶洞长”制,构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洞”的四级联动网格化管护体系。到203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链条治理。加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设施建设,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管控、运输信息化监管,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控,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实施生活垃圾“三混”专项整治。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利用,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开展“一场一策”专项整治。到2030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3%。

系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化“白色污染”减量行动。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用薄膜等回收治理体系,优化布设乡镇、村回收站(点)。推广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塑料替代产品,推动“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加强塑料废弃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展旅游景区、重要河流、交通场站、文化场馆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持续开展大宁河等河流专项清漂行动,加强水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到2030年,农膜回收率稳定保持92%以上。

第三章 强化生态管护,提升生态资源质效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强化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积极推进矿山、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高水平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质量。

第一节  严格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强化重要生态区域监管。深化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完善“一环两屏三带多线”的生态安全格局,持续提升三峡库区水源涵养重要区、秦巴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质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协助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适时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完善问题台账销号与快速处置机制,推动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破坏问题动态清零。

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金鸡岭、猫儿背、万倾山、石柱坪等山系山脊景观廊道建设,统筹推进林分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大宁河、汤溪河、梅溪河等流域水系生态廊道建设,深化控源截污、生态护岸、岸线绿化、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深化县域高速、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沿线植被恢复及可视范围内森林景观建设,推进沿线绿化补植、边坡生态防护、节点景观打造。完善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林麝等珍稀濒危物种迁徙通道建设及修复,完善重点候鸟迁飞通道生态停歇点与食源补给站布设。

打造最美河湖岸线。统筹实施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严格河道水域岸线分区分类管控,严控大宁河、湾滩河、汾水河等长江支流岸线“1公里”和“5公里”两条空间红线,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警戒水位以下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大力实施柏杨河、大宁河、羊桥河、小溪河等河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大宁河、梅溪河、柏杨河及全县4座中型水库消落区水生态保护修复。优化完善大宁河、柏杨河的河流沿线亲水服务功能,推进水域岸线空间、亲水便民设施开放共享。到2030年,大宁河、梅溪河自然岸线率分别达到96.95%、69.55%以上,新增治理河道18.9公里以上。

第二节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用途管控,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推深落实林长制,完善林地管理边界数据库和国土绿化空间数据库,提质打造“两岸青山 千里林带工程”示范片,提质增效退耕还林工程,科学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工程。系统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健全档案与挂牌保护制度,推进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

加强草地资源保护。以国土“三调”年度变更成果为基底,开展草地本底调查监测,建立管理数据库。落实草地权属管理制度,加大对宁厂镇、双阳乡等草场的原生态保护力度,强化对田坝镇、红池坝镇等草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确保草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完善湿地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和湿地名录。提升红池坝高山湿地、柏杨河和西流溪等关键湿地品质。培育湿地生态产业,持续推动湿地可持续利用、湿地生态旅游发展。大力实施湿地核心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保护,持续开展“小微湿地”建设。到2030年,力争建成5个“小微湿地”,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5.15万亩。

强化生态退化修复治理。着力消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存量”,完成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宁河流域等区域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治理修复。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监督管理。强化重点领域人为水土流失全过程监管,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防治,强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地、阴条岭、红池坝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到2030年,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6%。

第三节 高水平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

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大巴山生物种质基因库。聚焦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构建覆盖森林、草甸、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及珙桐、林麝等重点保护物种的“阴条岭综合观测站+固定观测点”多层次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强智慧化监测,布设红外相机、声纹记录仪、雷达相机、土壤与气象等环境因子监测设备,构建“空—天—地”一体化观测体系。到2030年,建成生物多样性体验地1个。

强化珍贵濒危物种保护恢复。开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对县域内金雕、林麝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光叶珙桐、高山杜鹃、红豆杉等珍贵植物实施保护与物种引种繁育研究工程。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体系,健全“林长+警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等违法行为。健全长江十年禁渔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实施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计划。

强化生物遗传资源系统保护。加快建设县域地方原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库。聚焦大宁河鸡、板角山羊两大国家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完善保种场、保种点规范化建设,强化本土特色种质资源提纯复壮、新品种选育和良种规模化繁育。深化种质资源鉴定评价、驯化繁育与创新利用研究,升级完善县域生物遗传资源信息数据库,健全资源台账管理体系。从严打击非法采集、违规交易、私自利用野生生物遗传资源等违法行为。

第四节 实施最严格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健全立体监管体系,完善耕地资源动态监测系统,整合无人机巡查、地面巡查等技术手段强化常态化监管,实现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政,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确保新增补充耕地长期稳定利用。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启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盘活利用撂荒耕地。制定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方案,改良培肥土壤,提升耕地地力,确保耕地有机质只增不减。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对工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开展节地评价,超标准用地的不得通过预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存量消化挂钩机制,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强化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土地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政策联动集成,积极运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推动实施片区综合开发。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明确各类矿区的开采总量、矿区范围及准入条件,合理确定布局、规模、结构和开发时序。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将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划为禁止开采区。推动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淘汰落后采选工艺。完善矿业权出让、退出和延续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要求设计建设,生产矿山限期完成改造达标。到2030年,生产矿山中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市级平均水平。

第四章 优化人居环境,塑造美丽巫溪风貌

统筹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打造山水灵秀美丽县城与巴渝和美乡村,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巫盐文化底蕴,实现城乡颜值、气质、内涵同步提升。

第一节  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

打造焕新提质美丽城市风貌。推进最美县城更新提质,优化“一城三组团”布局,实施大宁古城有机更新,全面激活马镇坝新城功能。开展城市体检,坚持“留改拆增”并举,统筹实施老城、赵家坝、凤凰片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项目,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商业区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城市承载力与宜居度。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15分钟高品质文化生活圈”实现县城全覆盖。聚焦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空间、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推进县城道路综合整治和背街小巷改造。

多途径拓展城区绿色空间。优化城市绿地结构,充分利用城市拆迁腾退地块、闲置地块和裸露地块建设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落实一批口袋公园、运动公园和文化公园,完善绿地系统网络。持续推进城市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街头绿地提质、增花添彩、山城绿道建设。探索开展校园、医院周边区域“绿荫”行动。实施“滨水四岸”美化亮化工程。到2030年,新增口袋公园5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平方米。

整治重点突出环境问题。严控居民楼周边餐饮业态布局,推动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开展重点区域老旧小区油烟连片整治,抓实公共机构食堂和特色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开展工业、市政等领域恶臭异味重点源排查治理,建立长效巩固机制。强化噪声污染全域管控,推进交通干道隔声设施建设,规范施工夜间审批与降噪管理,加强商业经营、广场舞等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完善声环境监测网络,累计创建“宁静小区”10个,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稳定在95%左右。

第二节  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

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外延伸,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有序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排查整治。推进农村改厕提升行动,实现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推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探索厨余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及农业协同处理路径。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强化养殖场环境监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健全废弃农膜、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发展绿色水产养殖,强化养殖尾水监测治理,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到2030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均达100%,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5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93%以上。

统筹乡村形态和风貌引导。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探索小田园、小花园、小村落发展模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开展“五清理一活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推广“积分制”“院落微治理”等治理模式,凝聚乡村善治合力。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风貌引导,积极推动跨村域、跨镇域集中连片打造巴渝和美乡村。到2030年,巴渝和美乡村建成率达99%。

第三节  传承弘扬巴蜀生态文化

深入挖掘巫盐生态文化底蕴。融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加强大宁河生态文化长廊、红三军司令部旧址等保护利用。持续推进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文物保护修复,深挖巫文化、盐文化内涵和遗址研究,运用“文物+非遗+景区”模式,推进大宁盐场遗址保护修缮。支持发展乡村传习队伍,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发动乡村开展传统歌舞、戏曲、庙会等民俗活动,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加强生态文化阵地建设。打造生态文化主题公园。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书香巫溪”建设,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创作一批高质量生态文艺作品,征集评选一批体现美丽巫溪建设的生态文艺作品,深化“二十四节气”“绿色低碳过大年”等生态文化品牌建设。打造环保设施中的生态文化阵地,推动生态文化融入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在环保设施开放中增强生态文化体验和实践。

第五章  坚持“双碳”引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坚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推动产业、能源、交通三大领域转型升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行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方式,着力推进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同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强化新增“两高”项目源头把关,从严管控“两高一低”项目无序落地。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绿色化”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构建“基础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先进级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开展重点行业脱碳行动,加大建材、能源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力度,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深化运用“工业绿效码”,完善绿色制造动态管理,积极推动凤凰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环境托管服务,培育绿色低碳新业态。到2030年,力争建成绿色园区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8%。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循环产业链条。加大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和循环化改造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与建设力度,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逐步提高废塑料、废旧橡胶(轮胎)、废合成纤维、玻璃纤维、再生纸、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光伏组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第二节  壮大绿色生态产业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企业+村集体+农户”合作模式,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巫溪独活、太白贝母等本土道地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力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做实做响中国道地药材之乡。依托长桂乡、蒲莲镇等主产乡镇,结合国家储备林改造升级,扩大林下老鹰茶种植规模,到2030年实现种植面积达20万亩,建成西南地区领先的标准化林下老鹰茶种植基地和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大林下产品精深加工投入,引进和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推动药材、老鹰茶等产品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开发饮片、药膳、提取物等高附加值产品,强化“巫溪独活”“巫溪老鹰茶”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做优做强生态旅游。依托“一坝两古三峡四红”核心旅游资源,推动景区“创A升A”和提质增效,推动红池坝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强大宁古城、宁厂古镇保护开发,丰富兰英大峡谷、妙峡·云台峰、荆竹峡等旅游业态,提档升级挂壁公路、巫溪烤鱼一条街等网红景点,推进朝阳石林、灵巫洞等景区景点建设,集中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城市会客厅、文旅强镇。持续深化“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农旅融合理念,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打造特色集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点)等,加快景村一体发展,打造一批休闲体验农业“打卡地”。推进“文旅+”繁荣发展,加快森林康养基地、中药材生态康养等农林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推进中梁水库、孔梁水库、凤凰水库等水利风景区试点建设,创新自然教育与科普、研学旅行、体旅、科旅等融合文旅业态。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构建高效农业产业体系。推动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完善马铃薯繁育、种植、加工、流通全产业链条。推动水果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脆李、柑橘、蜜柚、冬桃、黄桃等特色水果标准化基地建设。推动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加快高标准高山蔬菜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烤烟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巩固烤烟种植规模,推进品种纯化、技术标准化和精益管理,推广“烟+粮”“烟+菜”轮作模式。到2030年,形成35万亩马铃薯、20万亩特色经果、18万亩蔬菜、4万亩烟叶的产业规模。构建优质农产品品牌体系,实施地标优品工程,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开展品牌认证与推广,构建多元化品牌矩阵。

第三节  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聚力打造清洁能源融合发展集群,推动清洁能源向“发—储—输—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融合发展模式转型,加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推进下堡镇、峰灵乡、田坝镇等区域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扩大光伏发电在医院、学校、酒店、工厂宿舍等城镇用户的应用比例,大力推广风光互补、林光互补发电。加快推进朝阳风电项目、文峰风电项目建设,探索“风电+旅游”新型开发模式。探索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

构建绿色能源消费体系。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实施散煤治理,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和燃油,加强城乡接合部、棚户区燃气设施和以气代煤改造。加快现有企业燃煤锅炉清洁高效利用、超低排放改造和节煤降耗改造,对无法改造机组逐步淘汰关停。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油”。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积极探索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

第四节  升级交通运输绿色化水平

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公转水”“水水中转”,促进公水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构建立体互联、一体融合的多式联运网络。完善以港口枢纽为节点的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利用大宁河衔接长江黄金水道,积极与奉节、巫山等市内港口开展合作,融入“千里轻舟”多式联运体系。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打造快递物流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拓展慢行交通网络,推进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慢行系统建设,探索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交通运输系统发展模式。到2030年,力争实现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升级。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推进建成高速公路覆盖更广、密度更大的充电服务网络,配合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充电桩升级改造,提高电力供应质量。推进老旧营运货车、老旧运营船舶、公共交通车辆淘汰更新,提升交通运输装备绿色水平。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逐步实现新能源公交全覆盖。推动港口、货运枢纽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实施“油改电”工程,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推广LNG船舶。到2030年,县城纯电动公交和巡游出租车占比显著提高。

第五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构建碳排放双控体系。落实重庆市“十五五”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机制,落实区域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体系。开展分行业、企业、项目碳排放数据核算,实施碳排放预算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效能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推动碳排放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等集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贸为导向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管理,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开展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公共机构建设。

推进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健全气候风险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评估,全面提升气候风险防范能力。运用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政策,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统筹开展海绵城市、防洪排涝、地下空间等韧性设施建设,提高城市运行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加速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到2030年,海绵城市建成率达到80%以上。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价格、投资、科技、环保政策。持续开展以旧换新,实施绿色多补、非绿少补、不绿不补政策,组织绿色家电、新能源汽车置换及下乡、绿色家装等活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国有企业开展绿色采购,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可再生等绿色产品。持续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

第六章  加强风险防控,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严控生物、危废、新污染物等风险,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第一节  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

加强森林火灾源头管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全面推行“林长+监督员、指导员、护林员”基层管护体系,加大重点林区、高火险区域巡护频次。强化野外用火全链条监管,严格用火审批,紧盯祭祀、农事、旅游、施工等重点领域用火风险。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人防+技防+联防”融合的治理体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科普宣传,构建群防群治的源头防控体系。聚焦白果林场、猫儿背林场、官山林场、红池坝林场等集中连片林区,布防防火道、隔离带、监控、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

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响应能力。健全森林草地火灾预案体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航空救援力量、社会扑救力量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到2030年,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第二节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以及建筑边坡等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四同步”要求。对全县未纳入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自动化监测,细化监测预警颗粒度。组织做好监测点管理与维护,科学设置预警阈值,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开展重点隐患点专项调查与监测预警,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网。

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化危岩地灾调查勘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控“三个闭环”管控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建立多跨协同作战机制,建强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支持保障队伍和“常专群”救援力量,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依托高山峡谷暴雨集中区地质灾害智管应用,结合人工智能,优化预警模型,完善地灾防治链条,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三节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其扩散动态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及时治理和清除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系统梳理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及危害情况,建立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配套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设施设备,优化监测网络布局。加强有害生物检疫监管,持续开展枯死松木除治、华山松大小蠹虫危害防治及生态修复工作。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二维码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做好监管数字化试点。健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到2030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源头管控,严防新增重金属污染。聚焦废弃矿硐、尾矿渣场,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巩固提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分级环境监管清单。

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强化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电磁环境监测能力。严格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转移处置,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安全收贮。健全核与辐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核与辐射应急能力。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安全防护体系

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涉危险废物、加油加气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大宁河、跨界河流、沿河企业、能源开发项目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持续推进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化迭代升级,建立重大敏感事件“一键响应”机制,实现“一张图”调度资源、“一平台”辅助决策。

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制度,动态更新本县域重点管控新污染区清单,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加强涂料等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禁止审批不符合新污染物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到2030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率力争达到85%。

加强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开展环境健康风险源调查,建立区域环境健康风险源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探索开展全域环境健康风险分区分级。探索环境健康管理与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衔接,针对游客集聚区、居住区、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研究制定差异化环境健康风险管控策略,明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健康风险分区分级管控要求。

第七章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

以改革创新与数字赋能为动力,健全责任与管理制度,优化生态经济政策,强化科技智治与区域协同,构建协同高效、多方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按要求将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评管理范畴。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抓实《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素养,凝聚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见实效,推动整改事项按期清零并长效巩固。健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闭环管控机制,落实“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归集纳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晾晒评价全周期全过程管控。

第二节 推动市场激励政策创新优化

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能力建设,构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林业碳汇、湿地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深化流域、生态地票、森林生态效应等生态综合补偿制度,探索跨省市生态补偿合作,推动建立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横向补偿机制,争取纳入国家跨区域生态补偿试点。开展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规划建设集科普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推动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深化“两山”实践模式价值转化,探索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向价值转化创新路径机制,挖掘“生态修复—产业融合—价值转化”可持续发展路径,积极培育“两山”转化典型案例。

推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深入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稳步开展碳市场扩容,完善“碳惠通”减排交易。

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服务,主动对接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创新“政策性银行信贷+绿色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的结构化融资方案,探索开发“医药创新贷”“供应链订单贷”“生态资源抵押贷”等特色金融产品,积极争取差异化金融政策及创新产品在巫溪先行先试。探索推进森林碳汇保险、重点行业节能减碳保险等新型绿色保险。到2030年,绿色贷款余额突破45亿元。

第三节 深化科技创新和智治赋能

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与转化应用。全面融入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聚焦阴条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等关键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形成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新模式。迭代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标准共建”全链条多跨协作。

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大气、水环境、地下水、土壤、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提升饮用水源地、重点跨界河流、工业园区、地下水自动监测能力的建设,同步推进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构建“空地一体”溯源新模式,强化无人机与激光雷达、超光谱仪、移动走航车的智能联动监测。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加强数据汇聚与治理。

推动智慧执法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用电用能等设施安装,督促数据联网。升级污染源在线管理平台,增添远程非现场质控手段,强化无人机、水质指纹等新技术新装备运用,与排污许可和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协同管理。加强敏感区域遥测巡测,提升环境违法线索侦察识别和追因溯源能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承接用好“信用+执法”综合场景,优化“执法+监督”应用,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智治能力。

第四节  深化区域协同治理体系

共同维护生态安全。深入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联动长江沿线区县共建长江生态廊道。聚焦阴条岭自然保护区核心生态功能,系统开展珍稀动植物栖息地修复与原生境保护,打通生态迁徙廊道,主动对接神农架林区,推动秦巴山脉与三峡库区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一体化修复。全面压实林长制责任,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巫溪段工程,打造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休闲于一体的优质山系生态林带。深化与陕西镇坪、湖北竹溪等毗邻地区“生态联治”协作,共建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联盟,筑牢渝陕鄂毗邻地区生态屏障,扎实推进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三峡库区水土保持两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

共推生态治理协同。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生态治理协同机制,建立长江沿线区县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实现与奉节、巫山、城口等周边区县在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等方面的协同监管、联合整治。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与应急联动,深化与陕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协作,共建“生态盟约”与检察协作平台,通过信息实时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动巡山巡河、联合专项监督等举措,全面提升生态治理整体效能。严格对照长江经济带六省一市生态保护协同要求,统一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监测网络与执法尺度,完善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绿色金融等配套政策,形成全域“一盘棋”的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美丽巫溪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美丽巫溪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策保障支撑,健全多元化生态投入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开展美丽巫溪建设进程评估,推广美丽巫溪建设经验做法和标志性成果。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优化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和实施举措,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1.《“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项目清单

2.《“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政策清单

3.《“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平台清单

4.《“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实施年限

总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一、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工程

1

巫溪县大宁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对大宁河汉风神谷至大宁古城段进行综合治理。

2026—2027

5200

县水利局

2

巫溪县后溪河流域(长桂乡—天星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巫溪县后溪河(长桂乡—天星乡段)流域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25—2027

4400

县生态环境局

3

重庆市巫溪县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完善乡镇排水管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新建生态调控池,新建三格式化粪池,新建检查井。

2025—2027

3400

县生态环境局

4

巫溪县巴岩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对长江二级支流巫溪县巴岩子河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026—2030

8000

县水利局

5

巫溪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按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026—2027

700

县生态环境局

6

巫溪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

新建水厂、改扩建现有水厂,对引水管网进行延伸修复

2027—2030

70000

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

7

巫溪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包括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新建防洪护岸、新建及改造步道、跨河人行桥等。

2026—2028

7500

县水利局

8

巫溪县花台宁港码头治理修复工程

包括河道疏浚、生态修复等。

2027—209

3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9

巫溪县大宁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包括坡园地林下水土流失治理,沟道综合治理等。

2026—2030

7500

县水利局

10

巫溪县水库消落区生态修复项目

4座中型水库消落区生态修复。

2028—2030

18000

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

11

巫溪县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推广应用重金属低积累品种(玉米和水稻),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2026—2030

100

县农业农村委

12

巫溪县三峡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投放粘虫黄板,建设沼气池,配套管网和干湿分离机等。

2026—2028

8000

县农业农村委

13

巫溪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新建古路、环卫基地垃圾中转处理站2个,进行27个城镇垃圾中转站改造和设备升级,购置垃圾收运车辆。

2026—2028

64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14

巫溪县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项目预计实现年拆解废车1.2万辆(兼容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实现年拆解废品5万吨,实现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26—2029

206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15

巫溪县环卫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工程

更新全县整体式垃圾压缩机、环卫车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站技术更新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2026—2027

56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二、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16

重庆市渝东北岭谷区南山—万倾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

实施退化林修复20万亩,作业便道30km,蓄水箱30个。

2026—2028

23500

县林业局

17

巫溪县国土绿化综合项目

通过开展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实施国土绿化25万亩。

2027—2030

23000

县林业局

18

建设林业标准地项目

开展林业标准地建设,打造林业标准地示范基地500亩,开展林下经济补贴,撬动社会资金发展林下经济30000亩。

2026—2030

1500

县林业局

19

巫溪县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在全县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质量提升。

2026—2030

6000

县林业局

20

巫溪县森林碳汇开发项目

引进企业在巫溪县开发碳汇并纳入平台进行交易。

2027—2030

500

县林业局

21

重庆市巫溪县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森林防火道路。

2026—2030

10000

县林业局

22

巫溪县2026年凉水和大泉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提升增效项目

治理流失面积28km2。

2026—2030

1561

县水利局

23

巫溪县2027年三星和三宝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提升增效项目

治理流失面积32km2。

2027—2030

1588

县水利局

24

阴条岭自然生态保护项目

1.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原生境保护小区,设置生态围栏、监测摄像头及保护标识牌。2.生态监测系统,布设红外相机监测点、气象与水文监测站,实时监控植被覆盖、物种活动及环境质量。3.建设科研中心与科普展馆,配套研学教室,为高校与中小学提供科研实践场地。4.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退化林地修复、溪流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工程。5.在保护区入口及关键节点建设管护站、建设生态围栏。

2027—2030

4000

阴条岭管理中心

25

巫溪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监测项目

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监测系统,设置定位观测站点、观测样地,布设触感式红外相机等监测设备,构建信息平台数据库等。实施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成苗)定位、挂牌、编号,构建本底资源数据库。购置巡护无人机安装及软件,建设自然保护地智慧巡护监测大数据平台。

2026—2030

2000

阴条岭管理中心、县林业局

26

巫溪县生物多样性调查项目

开展巫溪县野生植物资源普查和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对国家和重庆市保护野生动植物品种进行重点调查,全面查清巫溪县生物多样性。

2026—2030

1000

阴条岭管理中心、县林业局

27

巫溪县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预警防控项目

在猕猴、黑熊等危害严重的土城、天元、蒲莲、兰英、双阳等乡镇村居周边及国有林场、交通要道等区域,集成无人机、视频监控、红外相机智能识别系统等,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监测预警网络;建设防护隔离围栏、铁丝网等物理阻挡设施;安装警示标牌、警报器、红外感应语音提示系统等。

2029—2030

2000

县林业局

28

秦巴山区(重庆片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项目

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项目、生物多样性科技支撑能力提升项目、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项目、生物多样性示范推广。

2026—2030

2120

县生态环境局

29

美丽城镇建设

通过提升镇容镇貌治理水平、提升镇区管网安全韧性、提升镇区交通通行能力、提升镇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镇区多元活力空间,建设美丽城镇。

2026—2030

12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30

巫溪县花台乡、峰灵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站6座,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24.2km,污水支管网30km,花台村场镇雨污分流整治2.5km。

2026—2030

3500

县水利局

31

巫溪县“厕所革命”项目

实施农村改厕700户。

2026—2030

170

县农业农村委

32

巫溪县古路镇龙庭湖片区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对古路镇龙庭湖片区整体打造,主要采取提升入户路建设、乡村明亮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个方向综合改善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

2026—2027

880

县农业农村委

33

巫溪县泛红池坝片区和美乡村项目

新建仓储用房、新建鸡舍,院坝硬化、耕作便道,入户路建设,防撞墩,排水沟、堡坎建设、生产用房建设、垃圾收集场建设等配套相关设施。

2027—2028

5000

县农业农村委

34

巫溪县大宁河片区和美乡村项目

新建仓储用房、新建鸡舍,院坝硬化、耕作便道,入户路建设,防撞墩,排水沟、堡坎建设、生产用房建设、垃圾收集场建设等配套相关设施。

2028—2029

5000

县农业农村委

35

巴渝新村建设

通过农房更新、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整治项目,建设3个巴渝新村。

2026—2030

10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36

巫溪县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对收储林地采取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现有林改造等措施,着力培育大径级木材、木本油料植物和乡土珍稀树种,建成10万亩优质储备林,其中示范基地1万亩。

2026—2030

10000

重庆巫溪林业开发公司

37

巫溪县马尾松改培老鹰茶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建设林下老鹰茶特色产业基地5万亩,其中示范基地1万亩,初步形成集育苗、种植、管护、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2026—2030

30000

重庆巫溪林业开发公司

38

巫溪县林下中药材复合种植与产业化发展项目

在入股林地猫儿背林场和50个高海拔村收储林地范围建设林下中药材基地1万亩,配套建设育苗大棚、仓储烘干、精深(初)加工等设施。

2026—2030

10000

重庆巫溪林业开发公司

39

巫溪县森林康养旅游项目

在猫儿背林场、通城镇中兴村等高海拔地区建设森林康养项目,布局休闲避暑、健康养生、体验研学等业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2026—2030

3000

重庆巫溪林业开发公司

40

大宁盐场遗址三车间制盐遗址保护修缮及展示项目

大宁盐场遗址三车间制盐遗址分布面积约为74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前期开展相关现场试验和耐盐环境材料比选;实施前考古配合完成相关场地清理、生物清理,对文物本体主要采用污染物清除、结构补强、注浆加固、更换补配构件完成本体修缮;在此基础上新建保护性建筑、参观步道、标识标牌系统等后期展示。

2026—2027

1574

县文化旅游委

41

巫溪西门车站修缮工程(宁河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

实施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西门车站保护修缮工程,其中车站办公楼修缮722.4平方米,人民旅社修缮517.7平方米,主要包括危旧建筑拆除、房屋结构加工、墙面屋面修缮、地面修复、木作修复等工程,在内部布置陈列展陈,并对德政牌坊实施修缮;实施西门车站功能活化利用,建设宁河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置服务设备。

2026—2027

669

县文化旅游委

42

大宁盐场遗址制盐二车间保护加固及展示项目

完成制盐二车间2120平方米的遗址保护,以现状加固为主,完成展示标识设施建设、参观道路铺设。

2028—2029

500

县文化旅游委

43

大宁盐场遗址一车间制盐遗址保护修缮及展示项目

先开展考古研究,加强遗址病害监测与评估,进行遗址病害机理研究与治理技术试验研究,完成制盐一车间。

2027—2029

1000

县文化旅游委

三、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44

巫溪县工业园区尖山组团厂房节能降碳综合改造工程

对原有厂房屋面增加屋顶光伏。

2027—2028

23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45

巫溪县工业园凤凰组团厂房节能降碳综合改造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老旧厂房结构进行加固,改造墙面、门窗等配套设施,厂房屋面增加屋顶光伏。

2027—2028

1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46

巫溪县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建设集电化学储能、充换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等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

2027—2030

2000

县经济信息委

47

巫溪县红池坝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装机7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026—2027

12000

县经济信息委

48

巫溪县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发展压缩空气储能发电,装机容量900MW。

2028—2030

20000

县经济信息委

49

巫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站装机发电容量100MW。

2026—2030

16000

县经济信息委

50

巫溪县水力发电企业提质增效工程

对全县水电站进行提质增效项目改造。

2026—2030

5000

县经济信息委

51

交通运输设备大规模更新

计划更新10辆老旧营运货车和10辆新能源公交车。

2026—2030

1000

县交通运输委

52

国家电投重庆巫溪一期古路镇风电项目

建设装机10万瓦到1000万瓦

2027—2028

5000

县发展改革委

53

国家电投重庆巫溪二期长桂乡风电项目

建设装机10万瓦到1000万瓦

2027—2028

5000

县发展改革委

54

国家电投重庆巫溪三期红池坝风电项目

建设装机10万瓦到1000万瓦

2027—2028

5000

县发展改革委

55

中电建重庆巫溪田坝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建设装机10万瓦到1000万瓦

2027—2028

2500

县发展改革委

56

润重能巫溪县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菱角镇、凤凰街道、胜利乡、上磺镇、古路镇)

建设装机10万瓦到1000万瓦

2027—2028

2500

县发展改革委

57

大唐巫溪朝阳风电三期项目

建设装机10万瓦到1000万瓦

2027—2028

5000

县发展改革委

四、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工程

58

重庆市渝东北三峡库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巫溪县)

新建森林消防水箱、森林消防水池、防火智能卡口,以及“以水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6—2028

3000

县林业局

59

巫溪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开展天星乡、乌龙乡、徐家镇、峰灵镇、胜利乡、蒲莲镇、田坝集镇、白鹿镇、大河乡、上磺镇等乡镇危岩及滑坡治理。

2026—2030

22300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60

巫溪县枯死松木除治项目

对我县松林中出现枯死、风折、雪压、干旱致死的松木进行除治,对国有林场的森林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

2026—2028

1000

县林业局

61

巫溪县华山松大小蠹虫危害防治与修复项目

累计除治华山松大小蠹虫10万—15万亩,涉及带虫华山松100万—150万株,开展25万亩华山松林分修复。

2029—2030

1000

县林业局

五、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62

巫溪县赵家坝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更新改造巫溪县赵家坝片区污水管网。

2026—2027

103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3

巫溪县文峰、徐家、峰灵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更新改造巫溪县文峰、徐家、峰灵片区污水管网。

2026—2027

86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4

巫溪县东溪片区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对巫溪县白鹿、徐家、乌龙、鱼鳞片区缺失、缺陷、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整改。

2026—2027

119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5

巫溪县柏杨片区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对巫溪县胜利、上磺、菱角片区污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2026—2027

111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6

巫溪县梅溪片区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对巫溪县塘坊、文峰、朝阳片区缺失、缺陷、老旧等污水管网进行整改。

2026—2027

139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7

巫溪县巴岩子片区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对巫溪县通城、花台片区缺失、缺陷、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整改。

2026—2027

136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8

巫溪县凤凰老城镇雨污管网综合整治项目

对巫溪县凤凰片区雨污水管道进行改造。

2026—2028

47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69

巫溪县凤凰组团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新建雨污管网;新建检查井,跌水井等管道附属构筑物以及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25—2026

62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70

巫溪县凤凰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新建凤凰片区DN200—DN1300污水管网。

2026—2028

104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71

巫溪县凤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综合改造工程

将现有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厂扩容至1000吨,更新污水处理设备,改造现有管网长度,同时对原有管网进行治理,老化管网更新,新增检查井,恢复破损道路等。

2026—2028

5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72

巫溪县尖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综合改造工程

完成现有1000吨污水处理厂厂区综合改造,更新污水处理设备,改造现有主管网长度,新建周边二、三级管网。同时对原有管网进行治理,老化管网更新,新增检查井,恢复破损道路等。

2026—2028

5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73

巫溪县工业园区文峰组团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工程

规划新建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拟分期实施建设,一期新建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厂,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

2027—2028

3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74

巫溪县古路镇工业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工程

规划新建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拟分期实施建设,一期新建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厂,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27—2028

3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75

巫溪县尖山工业园区老旧厂区改造工程

结合老旧厂区现场,改造供水、排水、消防等,同时对原有管网进行治理,老化管网更新,新增检查井,恢复破损道路等。

2027—2028

2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76

巫溪县凤凰工业园区老旧厂区改造工程

结合老旧厂区现场,改造供水、排水、消防等,同时对原有管网进行治理,老化管网更新,新增检查井,恢复破损道路等。

2027—2028

2000

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任务

牵头单位

1

深化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溶洞长制

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

2

编制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县水利局

3

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县农业农村委

4

协同高效的“厂网一体”规划建设运维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委

5

编制《巫溪县红池坝生物多样性社区共建实施方案》

县生态环境局

6

发布《巫溪县发展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利用技术指南》

县林业局

7

修订《巫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县生态环境局

8

修订《巫溪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县生态环境局

9

修订《巫溪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县生态环境局

10

编制《巫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11

编制《巫溪县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

县住房城乡建委

12

编制《巫溪县露天焚烧分区划定方案》

县生态环境局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平台清单

序号

实施内容

牵头单位

1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县生态环境局

2

建设市级美丽城市

县生态环境局

3

创建红池坝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县文化旅游委

4

打造1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县生态环境局

 

《“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清单

序号

改革内容

牵头单位

1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构建与亩均效益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提高园区“亩产效益”

县经济信息委

2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县住房城乡建委

3

推动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构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

县林业局

4

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完成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部分建设,推进全县乡镇水厂的供水管理

县水利局

5

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

6

小散污企业环境三方治理机制

县生态环境局

7

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doc

《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政策解读.docx

巫溪县十五五美丽巫溪建设规划图片解读.pdf

特别声明

国际节能环保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节能环保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节能环保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加群交流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