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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察未纳入报告问题(序号5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9-29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县城至虎山乡105国道旁存在多处违规焚烧农膜现象。

二、整改情况

1.组织人员对105国道至虎山乡沿线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置。

2.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城管局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建立农膜回收处理体系,重点在各大设施蔬菜基地、烟叶基地等重点区域设立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并建立了相关工作台账。

3.开展了技术培训会、生态环境月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了对《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农户规范使用农膜,及时清理和定点暂存,增强了农户环保意识,杜绝焚烧农膜现象发生。

三、验收情况

2026年9月28日,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小江镇、虎山乡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被反映区域的废旧农膜得到规范回收处置,种植农户环保意识增强,未发现违规焚烧农膜现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信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7-3330266

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91号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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