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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监管、大气污染!冀东水泥子公司被罚款!

来源:秦皇岛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6-16

近日,冀东水泥间接控股子公司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简称昌黎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3月23日秦皇带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生态环境部执法帮扶组的指导下对位于昌黎县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的昌黎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昌黎公司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5日熟料工序运行台账数据和中控数据有造假痕迹。

检查正在生产,调取分表记电数据显示昌黎公司2021年3月4日7:30至22:30矿渣磨工序中矿渣入磨皮带有耗电量,配套收尘设施无耗电量,经调查你公司2021年3月4日7:30-22:30矿渣磨工序正在生产,配套收尘设施未使用。

此外,现场检查时发现昌黎公司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5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前电气值班人员修改中控系统参数里的量程使中控系统显示的数据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重污染天气管控解除后,再恢复原有的量程。昌黎公司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15日熟料工序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综上,昌黎公司涉嫌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限制排放污染物。

昌黎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65万元整元和100万元整。

昌黎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法人代表为赵绪宗,注册资本为14004.84万人民币。昌黎公司在2020年时,就因更换窑尾在线监测设备期间,部分时段未开展手工监测而被处以了7万元的处罚。对此,冀东水泥曾在其2020年年报中表示,昌黎公司第一时间落实手工监测要求,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变更验收备案。

冀东水泥成立于1994年5月8日,法人代表为孔庆辉,注册资本为134752.2914万人民币,曾多次因劳动争议陷入法律纠纷,早前曾因大气污染被环保处罚。2018-2020年营业总收入为314.48亿元、345.07亿元、354.80亿元;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为22.57%、9.73%、2.82%。净利润为19.04亿元、27.01亿元、28.50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277.45%、41.86%、5.53%。均呈下滑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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